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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要缴纳吗?

编辑:遵义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13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9号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核查时要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之后,相当于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缴纳完毕了,这部分利润可以进行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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